
當前位置:贛州恒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>常見問題>
納稅人開發回遷安置用房營業稅有沒有稅收優惠
文章出處:http://www.xxmifeng.com/html/cjwt/76.html人氣: 發表時間:2014-11-05
問:納稅人開發回遷安置用房營業稅有沒有稅收優惠
答:《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納稅人開發回遷安置用房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號)文件規定:納稅人以自己名義立項,在該納稅人不承擔土地出讓價款的土地上開發回遷安置房,并向原居民無償轉讓回遷安置房所有權的行為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(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2號)第五條之規定,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,其計稅營業額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2號第二十條第一款第(三)項的規定予以核定,但不包括回遷安置房所處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價款。
答:《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納稅人開發回遷安置用房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號)文件規定:納稅人以自己名義立項,在該納稅人不承擔土地出讓價款的土地上開發回遷安置房,并向原居民無償轉讓回遷安置房所有權的行為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(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2號)第五條之規定,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,其計稅營業額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2號第二十條第一款第(三)項的規定予以核定,但不包括回遷安置房所處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價款。
此文關鍵詞:
聯系恒誠

贛州恒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聯系電話:13970709209(鐘)
公司電話:0797-8373189
公司傳真:0797-8326289
公司郵箱:gzhccpa@163.com
公司地址:贛州章貢區贊賢路森林公館8棟703室(市政府北門對面)